铺面转让,合同未签订,租方已付定金后又反悔,我该怎么办,是否该退他定金?店铺转让一定要交定金吗?交定金有是好处吗?
1、铺面转让,合同未签订,租方已付定金后又反悔,我该怎么办,是否该退他定金?
如果是“定金”就可以不退了,因为按合同法,要约方(租赁方)违约,则无权要求退还定金,如果是承诺方(即你这个出租方)违约,则要赔偿双倍定金。但定金数额不应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所以你要看看,你们合同的总金额是多少,有没有超过20%,如果超过了,则留下20%部分,而超过部分应该退给他。希望能帮到你!。
2、店铺转让一定要交定金吗?交定金有是好处吗?
并非一定要有定金店铺转让,就是一个普通的转让合同。具体内容涉及转让方、受让方、转让标的物、标底物内的具体物品、转让价款、价款支付方式、房屋租赁合同剩余期限、原租赁合同同意转租的条款、违约责任、争议处理方式、生效条件及生效日期。上述违约责任当中,可以采用违约金条款,也可以采用定金条款,并非一定要适用定金条款。至于什么情况下适用定金条款,要看具体情况而定。定金条款是一把双刃剑,有好处也有坏处如果你一定要拿下这个店铺非这个店铺不可,那么你在谈判的时候可以选用定金条款,支付一定数额的定金,当对方不把店铺给你,或者把店铺给了别人的时候,你就可以启动定金法则,要求对方双倍返还你所支付的定金,这对你就有利了。但同时也有坏处,如果你支付定金之后,你本人反悔了,不想再购买这个店铺了,那么这个定金就无法退换了。所以说,定金条款是一把双刃剑,有好处也有坏处,谨慎而为吧。定金的数额是有限制的定金的数额,可以由双方协商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超过了,超过部分无效。所以定金数额可以由双方约定,但不是无限制的约定。这一点一定要注意。处理好转让与转租的问题这个问题你没有提,可以顺便给你讲一讲。店铺转让涉及的转租的问题,如果不允许转租,你得到的仅仅是店里的物品罢了,但这与你转让店铺的初衷相违背。只有允许转租,你才可以继续承租。如果不允许转租或者租赁期限已经届满,这个时候你所转让的店铺,一定要和房东接恰好承租的关系,就是说店铺转让来了,你可以继续和房东签订租赁合同,否则你接手转让了,但没地经营,你的转让没有意义的。这个你没有提的问题,一定要注意哦。以上意见,仅供参考!。
3、转让店面,谈下来之后先付定金,对方需要打收条吗?
转让店面付过定金,对方需要打收条。免得到时候两人再闹出不愉快。 收条格式如下: 收 条 今收到张三(你的名字)(身份证号码:你的身份证号码)店面转让定金人民币()万元整。剩余转让款人民币()万元整,张三于某年某月某日前支付给李四(转让店面给你的人),否则李四将定金返还给张三,取消店面转让协议。 收款人:李四(身份证号码:转让店面给你的人 的身份证号码) 日期:交定金的日期。
4、店铺转让前要付定金时应注意什么?
双方书面合同一定要订好后才能付,尽量不要有漏洞出现。
5、商铺转让:未安当初交定金时口头约定的协议内容签合同怎么办,
口头约定本来就不具有法律效应 如未按口头约定 你可以不签合同。
6、铺面转让,合同未签订,租方已付定金后又反悔,我该怎么办,是否该退他定金?
如果是“定金”就可以不退了,因为按合同法,要约方(租赁方)违约,则无权要求退还定金,如果是承诺方(即你这个出租方)违约,则要赔偿双倍定金。但定金数额不应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所以你要看看,你们合同的总金额是多少,有没有超过20%,如果超过了,则留下20%部分,而超过部分应该退给他。根据民法的有关理论,定金具有下列法律特征:
1、定金具有从属性。定金随着合同的存在而存在,随着合同的消灭而消灭。
2、定金的成立具有实践性。定金是由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但只有当事人关于定金的约定,而无定金的实际交付,定金担保并不能成立。只有合同当事人将定金实际交付给对方,定金才能成立。
3、定金具有预先支付性。只有在合同成立后,未履行前交付,才能起到担保的作用。因此,定金具有预先支付性。
4、定金具有双重担保性。即同时担保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债权。就是说,交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丧失定金;而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则应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