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店承包经营合同协议书范本,个人店面承包合同范本
1、门店承包经营合同协议书范本
去百度文库,查看完整内容> 内容来自用户:连接科技 编号:_____________ 门店承包经营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方基于门店(以下简称门店)发展及管理需要,与承包方协商一致,将门店经营权在本合同期限内发包给承包方以供经营。为了厘清双方权利义务,特签订此合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承包事项:门店与经营管理相关的所有事宜。 第二条承包经营的方式:发包方在承包经营期限内将公司全部经营权发包给承包方。承包经营期间,由承包方独立核算、依法纳税、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第三条承包经营期间,承包方必须在本门店的法定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以本门店营业执照为准)。 第二章承包的期限、费用、保证金 第四条承包经营的期限为_________年,即: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五条承包费用为每月¥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元整),承包期_________年内共计¥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承包费用按照下述方式支付:
5、1第一个经营年,全年承包费用按
5、2
8、41
0、5第十五条。
2、个人店面承包合同范本
去百度文库,查看完整内容> 内容来自用户:微力试卷 篇一:门店承包协议 门店承包协议 发包方:江津区几江悦众家用电器经营部(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现将“江津区几江西门路容声冰箱专卖店”门店经营权发包给乙方经营,双方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订立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协议标的
1、甲方同意将位于江津区几江西门路容声冰箱专卖店门店及店内财产交由乙方承包经营使用。
2、乙方承包后,由乙方负责经营管理并享有本协议书约定的经营管理权和承包受益权。
3、乙方承包后,应按甲方营业执照范围合法、正当经营,并切实维护甲方的商誉。
4、本协议签订后_三_日内,甲乙双方共同对移交给乙方的财产进行清点,并制作、签署清单表。 第二条承包形式、门店租金、保证金的支付
1、承包形式:有条件的自主经营,乙方承包经营期间,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主用工。
2、免承包金,但要求乙方必须经营甲方经营的品牌和产品,甲方在批发政策予以优先支持,
3、门店租金为每年人民币:96000元(大写:玖万陆仟元整),采取先缴纳后使用原则,乙方应按季度向甲方缴纳门店租金。另:在乙方承包期内,若门店租金年增幅在5%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对门店租金提出异议,更不得以此解除本协议,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3、奶茶店转让合同协议书范本
去百度文库,查看完整内容> 内容来自用户:连接科技 编号:_____________ 奶茶店转让合同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转让事宜达成协议签订本转让协议。 第一乙方转让经营位于市店,乙方可以更改甲方的经营范围。 第二 店面的坐落、面积、装修、设施情况 1.甲方转让给乙方的店面位于,店面面积2.该店面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作为甲方按照协议约定交付给乙方使用。 3.本协议签订后当日内,甲乙双方共同对移交给乙方的财产进行清点、确认、交接。
4、甲方负责教会乙方人员奶茶店所有产品的调配方法以及运营方法。 第三 转让金支付方式(转让金均以人民币量衡) 1. 该店转让金为元(大写整)。 2. 转让金支付方式分为两期: 第一次:自本同生效后当日内一次性付清转让金元。(大写整)交付甲方。 第二次:于年月日前一次性付清剩余转让金元;(大写 整)交付甲方;如果到期没有付清全部转让金,甲方有权收回本店所有设备、设施及经营权。 第四 店面交付的验收 1.甲方应保证门店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正常使用状。
4、想寻求一份两人合资开店,同一方承包经营的协议。
合伙经营协议书范本 合伙人(甲方):姓 名 出生年月 住 址 身份证号码: 合伙人(乙方):姓 名 出生年月 住 址 身份证号码: 鉴于,几方同意共同投资经营“ ”餐饮品牌,为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几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 餐饮的经营宗旨: 第二条 合伙经营项目、门店名号、主要经营地址: 第三条 合伙期限。自2009年6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 第四条 出资金额、 方式、期限。 合伙人 以现金 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元。 合伙人 以现金 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元。 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 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或收回。 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1、盈余分配:以出资额为依据,按出资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经营过程中的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合伙人共同承担。 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外几方应当按投资比例在10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第六条 入伙、退出、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 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合伙人双方同意;
2、 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 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其他合伙人同意退伙;
3、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另一方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合伙人退伙后,几方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 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给其它合伙人。未经过全体合伙人同意,不得将合伙股份转让给合伙人以外的其他人。其他合伙人均不同意接收转让股份的,按退伙方式结算。 第七条 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几方合伙人共同选举 为合伙负责人。以 为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 几方合伙人选举 负责合伙门店的财务。 几方合伙人选举 负责合伙门店的运营。 几方合伙人共同商议觉得合伙门店的重大事项,议事规则另行制定并几方签署。 第八条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 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
2、 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 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 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 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 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 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九条 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二) 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另一方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进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条 合伙营业的继续。 (一)在一方退伙的情况下,另几方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业务。 (二)在合伙人因其它客观情况无法继续经营的情况下,依该合伙人的书面授权或法定选择,既可以结算其财产,其他合伙人继续经营;也可经另几方合伙人同意,接纳其指定的直系亲属、配偶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一条 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伙期限届满;
2、 双方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 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4、 被依法撤销;
5、 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 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 清算人由双方合伙人担任。
3、 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约定的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4、 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一)合伙人未按本协议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二)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四)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法律而导致合伙门店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可向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其他。 (一) 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本协议确定合伙经营门店,与 公司《管理咨询协议》,委托该公司提供的管理咨询服务,人力资源派遣,财务管理,获得该公司的商标许可,并支付相关费用。 (三)本协议确定合伙经营门店,对外为个体工商户承担民事责任,对内则依据本协议确定各合伙人的责任、权利、义务。 (四)本合同一式五份,合伙人各执一份。 (五)本合同经双方合伙人签名后生效。 合伙人: 签署时间:。
5、开店如何经营承包
合伙经营协议书范本 合伙人(甲方):姓 名 出生年月 住 址 身份证号码: 合伙人(乙方):姓 名 出生年月 住 址 身份证号码: 鉴于,几方同意共同投资经营“ ”餐饮品牌,为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几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 餐饮的经营宗旨: 第二条 合伙经营项目、门店名号、主要经营地址: 第三条 合伙期限。自2009年6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 第四条 出资金额、 方式、期限。 合伙人 以现金 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元。 合伙人 以现金 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元。 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 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或收回。 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1、盈余分配:以出资额为依据,按出资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经营过程中的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合伙人共同承担。 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外几方应当按投资比例在10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第六条 入伙、退出、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 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合伙人双方同意;
2、 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 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其他合伙人同意退伙;
3、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另一方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合伙人退伙后,几方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 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给其它合伙人。未经过全体合伙人同意,不得将合伙股份转让给合伙人以外的其他人。其他合伙人均不同意接收转让股份的,按退伙方式结算。 第七条 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几方合伙人共同选举 为合伙负责人。以 为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 几方合伙人选举 负责合伙门店的财务。 几方合伙人选举 负责合伙门店的运营。 几方合伙人共同商议觉得合伙门店的重大事项,议事规则另行制定并几方签署。 第八条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 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
2、 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 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 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 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 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 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九条 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二) 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另一方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进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条 合伙营业的继续。 (一)在一方退伙的情况下,另几方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业务。 (二)在合伙人因其它客观情况无法继续经营的情况下,依该合伙人的书面授权或法定选择,既可以结算其财产,其他合伙人继续经营;也可经另几方合伙人同意,接纳其指定的直系亲属、配偶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一条 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伙期限届满;
2、 双方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 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4、 被依法撤销;
5、 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 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 清算人由双方合伙人担任。
3、 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约定的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4、 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一)合伙人未按本协议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二)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四)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法律而导致合伙门店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可向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其他。 (一) 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本协议确定合伙经营门店,与 公司《管理咨询协议》,委托该公司提供的管理咨询服务,人力资源派遣,财务管理,获得该公司的商标许可,并支付相关费用。 (三)本协议确定合伙经营门店,对外为个体工商户承担民事责任,对内则依据本协议确定各合伙人的责任、权利、义务。 (四)本合同一式五份,合伙人各执一份。 (五)本合同经双方合伙人签名后生效。 合伙人: 签署时间:。
6、开店如何经营承包
合伙经营协议书范本 合伙人(甲方):姓 名 出生年月 住 址 身份证号码: 合伙人(乙方):姓 名 出生年月 住 址 身份证号码: 鉴于,几方同意共同投资经营“ ”餐饮品牌,为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几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 餐饮的经营宗旨: 第二条 合伙经营项目、门店名号、主要经营地址: 第三条 合伙期限。自2009年6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 第四条 出资金额、 方式、期限。 合伙人 以现金 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元。 合伙人 以现金 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元。 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 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或收回。 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1、盈余分配:以出资额为依据,按出资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经营过程中的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合伙人共同承担。 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外几方应当按投资比例在10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第六条 入伙、退出、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 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合伙人双方同意;
2、 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 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其他合伙人同意退伙;
3、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另一方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合伙人退伙后,几方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 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给其它合伙人。未经过全体合伙人同意,不得将合伙股份转让给合伙人以外的其他人。其他合伙人均不同意接收转让股份的,按退伙方式结算。 第七条 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几方合伙人共同选举 为合伙负责人。以 为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 几方合伙人选举 负责合伙门店的财务。 几方合伙人选举 负责合伙门店的运营。 几方合伙人共同商议觉得合伙门店的重大事项,议事规则另行制定并几方签署。 第八条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 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
2、 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 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 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 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 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 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九条 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二) 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另一方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进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条 合伙营业的继续。 (一)在一方退伙的情况下,另几方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业务。 (二)在合伙人因其它客观情况无法继续经营的情况下,依该合伙人的书面授权或法定选择,既可以结算其财产,其他合伙人继续经营;也可经另几方合伙人同意,接纳其指定的直系亲属、配偶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一条 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伙期限届满;
2、 双方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 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4、 被依法撤销;
5、 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 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 清算人由双方合伙人担任。
3、 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约定的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4、 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一)合伙人未按本协议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二)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四)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法律而导致合伙门店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可向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其他。 (一) 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本协议确定合伙经营门店,与 公司《管理咨询协议》,委托该公司提供的管理咨询服务,人力资源派遣,财务管理,获得该公司的商标许可,并支付相关费用。 (三)本协议确定合伙经营门店,对外为个体工商户承担民事责任,对内则依据本协议确定各合伙人的责任、权利、义务。 (四)本合同一式五份,合伙人各执一份。 (五)本合同经双方合伙人签名后生效。 合伙人: 签署时间:。